为建立和加强学术联系,扩大食品安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在国内、国际的知名度,开阔专业视野,了解学科动态,实验室将经常性地举办学术活动。特制定本条例。
1.为保证学术讲座活动的经常性和条理性,实验室于年初制订本年度学术活动计划,由各研究方向根据实验室重大的学科方向和研究动态提供学术讲座候选人,筹划可能产生重大效应的方向性报告。
2.实验室每年召开一次学术年会,各研究方向进行科研成果总结汇报,探讨近期食品安全领域研究动态及相关技术问题。
3.实验室每位固定研究人员每年至少应做一次学术报告,以本人研究领域及课题研究进展报告为主。
4.目标导向项目和自由探索课题负责人必须每年做一次研究进展学术报告。
5.实验室鼓励实验室研究人员的日常学术交流,如课题研讨、专题讲座及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情况介绍等。
6.对应邀来实验室进行学术讲座座的专家学者(实验室流动研究人员除外),由实验室酌情支付部分费用
7.学术活动由办公室负责日程安排和有关资料的整理存档,相关研究方向和研究人员应积极协助。
8.本条例由室务会负责解释。